一、公示时间
2021年2月19日-3月3日(工作日10天)。
二、受理举报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市考生的举报,由考生报名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受理;对省直考生的举报由省人事考试局受理(考试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2)。
三、失信人员查处
公示期间全省各级人事考试机构集中受理对上述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广东省2020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试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2.全省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21年2月18日
官方链接: http://rsks.gd.gov.cn/zwgk/gzdt/content/post_32271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