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时间
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23日。
二、受理举报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深圳、珠海考区考生的举报,由考生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受理(深圳、珠海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见附件2)。
附件1-广东省深圳、珠海考区2022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xls
附件2-深圳、珠海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docx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22年11月10日
原文链接:rsks.gd.gov.cn/zwgk/gzdt/content/post_40426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