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有关数字常考知识点汇总

2019-08-28 16:05:00
粤建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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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0年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有关数字常考知识点汇总,查看完整真题内容请注册登录会员免费下载!

一、知识产权相关保护期限

1. 专利权保护期限:发明: 20 ; 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 10 年。 ( 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

2. 商标有效期为 10 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

3. 著作权

自然人:终生加死后 50 ;

合同作品:最后一方死亡后 50 年。

二、施工许可证

1 、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1 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2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 6 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三、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1 、资质证书有效期为 5 年,期满前 3 个月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2 、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企业①名称、②地址、③注册资本、④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 1 个月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四、注册管理的规定

注册建造师变更聘用企业的,应当在与新聘用企业签订聘用合同后 1 个月内,通过新聘用企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五、必须招标的范围

1. 国有资金 : (1) 使用预算资金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 10% 以上的项目 ;

2. 必须招标的规模: (1)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4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2)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3)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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