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干货」2022年二建法规第二章节重要考点梳理③

2022-05-07 16:19:00
粤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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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临近,距离考试仅剩半个多个月的时间,现阶段正是二建考前冲刺备考的关键期。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更好的备考二建考试,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工程法规第二章节中几个重要的知识点,赶快来看看你都掌握了没有? 2022年二建工程法规科目第二章节重要考点梳理!
      2022年 二级建造师考试临近,距离考试仅剩半个多个月的时间,现阶段正是 二建考前冲刺备考的关键期。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更好的备考二建考试,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 《工程法规》第二章节中几个重要的知识点,赶快来看看你都掌握了没有? 2022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科目第二章节重要考点梳理!
2022年二建法规第二章节重要考点梳理
二建法规第二章节重要考点梳理③
      考点二十五: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1、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2、抢险救灾等工程;
      3、临时性房屋建筑;
      4、农民自建低层住宅;
      5、实行开工报告批准制度的建设工程;
      6、军用房屋建筑工程。
       习题:关于施工许可证适用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工程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B、房屋建筑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无需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C、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临时性房屋建筑需办理施工许可证
      D、实行开工报告批准制度的建设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A项错误,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B项错误,房屋建筑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需要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C项错误,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法。
      【考点来源】第二章第一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考点二十六:施工许可证的延期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习题:关于施工许可证申请延期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因故不能按时开工的,应当申请延期
      B、延期以3次为限,每次不得超过3个月
      C、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的,施工许可证由发证机关废止
      D、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A项错误,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因故不能按时开工的,应当申请延期。B项错误,延期以2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C项错误,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考点来源】第二章第一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考点二十七:企业资质证书的使用与延续
      1、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对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监督管理、招标活动中,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
      2、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应当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3、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做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做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习题: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使用与延续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企业资质情况可以通过扫描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
      B、企业跨地区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C、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年
      D、延续申请应当于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提出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B选项错误,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对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监督管理、招标活动中,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C选项错误,《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规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D选项错误,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应当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考点来源】第二章第二节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

       考点二十八:企业资质证书的撤回、撤销和注销
       1、 撤回: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经整改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 撤销:(1)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准予资质许可的;(2)超越法定职权准予资质许可的;(3)违反法定程序准予资质许可的;(4)对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申请企业准予资质许可的;(5)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许可的。
       3、 注销:(1)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的;(2)企业依法终止的;(3)资质证书依法被撤回、撤销或吊销的;(4)企业提出注销申请的。
       习题: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注销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情形是(    )。
      A、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的
      B、施工企业发生合并、分立、重组以及改制的
      C、施工企业被责令停产整顿的
      D、施工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建筑业企业资质,并向社会公布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作废,企业应当及时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交回资质许可机关:(1)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的;(2)企业依法终止的;(3)资质证书依法被撤回、撤销或吊销的;(4)企业提出注销申请的。
      【考点来源】第二章第二节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

       考点二十九:不予注册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3)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4)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6)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
       习题: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申请人申请注册的下列情形中,不予注册的是(    )。
      A、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已满7年的
      B、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C、年龄超过60周岁的
      D、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已满3年的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CD错误,《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3)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4)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6)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
      【考点来源】第二章第三节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考点三十:建造师执业岗位范围 
      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 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后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1)发包方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2)发包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3)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习题: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二级建造师可以在造价咨询企业执业
      B、建造师未受聘于施工企业也可以担任该企业施工项目负责人
      C、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一律不得更换
      D、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一律不得变更注册到另一企业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建造师不仅可以在施工单位担任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也可以在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或具有多项上述资质的单位执业。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应当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后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1)发包方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2)发包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3)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考点来源】第二章第三节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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