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干货」2022年二建法规第八章节重要考点梳理⑨

2022-05-20 15:48:00
粤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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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临近,距离考试仅剩半个多个月的时间,现阶段正是二建考前冲刺备考的关键期。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更好的备考二建考试,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工程法规》第八章节中几个重要的知识点,赶快来看看你都掌握了没有?2022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科目第八章节重要考点梳理!
      2022年 二级建造师考试临近,距离考试仅剩半个多个月的时间,现阶段正是 二建考前冲刺备考的关键期。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更好的备考二建考试,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 《法律法规》第八章节中几个重要的知识点,赶快来看看你都掌握了没有? 2022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科目第八章节重要考点梳理!
2022年二建法规第八章节重要考点梳理
二建法规第八章重要考点梳理
      考点八十六:仲裁的调整范围
      1.调整范围仅限于民商事仲裁,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纠纷”;对于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等不能仲裁。另外,劳动争议仲裁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受《仲裁法》的调整。
      习题:下列争议中,受《仲裁法》调整的是(    )。
      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的行政争议
      B.劳动争议
      C.农林承包经营合同争议
      D.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仲裁法》的调整范围仅限于民商事仲裁,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纠纷”;对于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等不能仲裁。另外,劳动争议仲裁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受《仲裁法》的调整。
      【考点来源】第八章第一节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

       考点八十七: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是以当事人与法院的隶属关系来确定诉讼管辖,通常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即以被告住所地作为确定管辖的标准。
      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房屋买卖纠纷、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4.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习题: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    )人民法院,以解决争议纠纷。
      A.被告住所地
      B.合同备案地
      C.合同签订地
      D.合同履行地
      E.原告住所地
      【参考答案】:ACDE
      【答案解析】: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考点来源】第八章第二节民事诉讼制度。

       考点八十八:诉讼代理人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1~2人作为其诉讼代理人。《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工作人员;(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针对实践中经常出现的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还特别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不能认定为诉讼代理人已获得特别授权,即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习题:施工企业向某律师出具的民事诉讼授权委托书中仅写明代理权限是“全权代理”。下列与诉讼有关的行为中,该律师享有代理权的是(    )。
      A.放弃诉讼请求
      B.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和解
      C.提起上诉
      D.提供证据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情况下,不能认定为诉讼代理人已获得特别授权。
      【考点来源】第八章第二节民事诉讼制度。

       考点八十九:举证时限
      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5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超过15日,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7日。
       习题: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    )。
      A.15日
      B.20日
      C.10日
      D.30日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5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10日。
      【考点来源】第八章第二节民事诉讼制度。

       考点九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根据的证据
      ①当事人的陈述;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作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不相当的证言;③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陈述的证言;④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⑤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复制品。
       习题:下列当事人提交证据中,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有(  )。
      A.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B.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
      C.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D.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E.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参考答案】:AB
      【答案解析】:CD项错误,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根据的证据:(1)当事人的陈述(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作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不相当的证言;(3)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陈述的证人陈述的证言;(4)存在疑点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5)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复制品。E项错误,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考点来源】第八章第二节民事诉讼制度。

       考点九十一:民事诉讼时效
      ㈠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在法律上发生的效力是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起诉,如果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法院仍然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㈡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情形
      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不予支持;(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习题:关于诉讼时效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当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B.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权利人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C.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可以请求返还
      D.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2020年5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考点来源】第八章第二节民事诉讼制度。

       考点九十二: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
       1.诉讼时效中止
      《民法典》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⑴不可抗力;⑵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⑶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⑷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⑸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根据上述规定,诉讼时效中止,应当同时满足两个条件:⑴权利人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⑵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
      诉讼时效中止,即诉讼时效期间暂时停止计算。在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消除后,也就是权利人开始可以行使请求权时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2.诉讼时效中断
      《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习题:下列情形中,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有(    )。
      A.权利人申请仲裁
      B.不可抗力
      C.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D.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E.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参考答案】:ACD
      【答案解析】:《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BE选项错误,属于诉讼时效中止事由。
      【考点来源】第八章第二节民事诉讼制度。

       考点九十三:执行中止和终结
      1.执行中止
      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发生特殊情况,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序。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⑴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⑵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异议的;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⑷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⑸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如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等。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2.执行终结
      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某些特殊情况,执行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的,结束执行程序。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⑴申请人撤销申请的;⑵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⑶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⑷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⑸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习题: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是(    )。
      A.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B.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C.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D.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ABC是执行终结的情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异议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如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等。
      【考点来源】第八章第二节民事诉讼制度。

       考点九十四:仲裁协议的内容
      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法定内容:
      ⑴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发生争议可以提交仲裁,也可以提升诉讼的仲裁协议无效。
      ⑵仲裁事项。
      ⑶选定的仲裁委员会。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是指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的名称应该准确。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
      上述三项内容必须同时具备,仲裁协议才能有效。
       习题:有效仲裁协议的内容不包括(    )。
      A.具体的仲裁事实理由
      B.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C.仲裁事项
      D.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仲裁协议的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三项同时具备,仲裁协议才能有效。
      【考点来源】第八章第三节仲裁制度。

       考点九十五: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协议合法有效,即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发生纠纷后,一方当事人只能向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而不能就该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效的仲裁协议排除了人民法院对仲裁协议约定争议事项的司法管辖权。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仲裁委员会只能对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争议事项进行仲裁,对超出仲裁协议约定范围的其他争议事项无权仲裁。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以及合同成立后未生效、被撤销等,均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当事人既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当事人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没有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而后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决定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或者申请撤销仲裁机构的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住所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专门人民法院管辖。
       习题:关于仲裁协议效力确认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裁决作出前提出
      B.当事人既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
      C.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就仲裁协议效力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决定
      D.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只能由仲裁协议的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当事人既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决定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或者申请撤销仲裁机构的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住所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专门人民法院管辖。
      【考点来源】第八章第三节仲裁制度。

       考点九十六: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是由仲裁庭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独任仲裁庭审理的案件由独任仲裁员作出仲裁裁决,合议仲裁庭审理的案件由3名仲裁员集体作出仲裁裁决。合议庭审理的案件,裁决也可以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或者附在裁决书后,但该少数意见不构成裁决书的组成部分。仲裁庭无法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习题:仲裁委员会就某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仲裁,首席仲裁员甲认为应当裁定合同无效,仲裁员乙和丙认为应当裁定合同有效,则仲裁庭应当(    )。
      A.按乙和丙的意见作出裁决
      B.按甲的意见作出裁决
      C.请示仲裁委员会主任,并按其意见作出裁决
      D.重新组成仲裁庭,经评议后作出裁决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独任仲裁庭审理的案件由独任仲裁员作出仲裁裁决,合议仲裁庭审理的案件由3名仲裁员集体作出仲裁裁决。裁决也可以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或者附在裁决书后,但该少数意见不构成裁决书的组成部分。仲裁庭无法形成多数意见时,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考点来源】第八章第三节仲裁制度。

       考点九十七: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和撤销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⑴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⑵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⑶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⑷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⑸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⑹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仲裁裁决被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并依据该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此外,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后,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并未解决。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习题:关于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和撤销,说法正确的是(    )。
      A.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当事人只能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不得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B.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C.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D.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后,当事人就该纠纷不得再行申请仲裁,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A项错误,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当事人只能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也可以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B项错误,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D项错误,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后,当事人可以就该纠纷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考点来源】第八章第三节仲裁制度。

       考点九十八:法院调解
      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调解,是诉讼内调解。法院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效力与判决书相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⑴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⑵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⑶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⑷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习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法院调解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调解书的效力低于判决书
      B.调解达成的所有协议,人民法院均应当制作调解书
      C.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
      D.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在判决作出之前应当进行调解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A项错误,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B项错误,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⑴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⑵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⑶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D项错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在判决作出之前可以进行调解。
      【考点来源】第八章第四节调解与和解制度。

       考点九十九:行政强制
      1.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2.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查封场所、设施或财物和扣押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3.行政强制执行包括: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习题:关于行政强制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冻结存款汇款的行政强制措施
      B.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务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C.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D.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查封场所、设施或财物和扣押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A错误;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务属于行政强制措施,B错误;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属于行政强制执行,C错误。
      【考点来源】第八章第五节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

       考点一百:行政复议
      1.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2.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3.对于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4.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习题:关于行政复议决定的做法正确的是(    )。
      A.行政复议一律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
      B.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一次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C.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不得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D.申请人不得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考点来源】第八章第五节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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