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两地住建局:资质延续涉及事项尽快申报!

2023-11-17 18:00:00
粤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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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10月1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10月31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后,广州和汕头的住建局发出建工企业报住建部办理延续的提示通知,其中,广州市住建局明确资质延续提交申请时间: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应在2023年12月10日前,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企业应在2023年12月1日前。


广州市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协助建设工程企业报住建部办理延续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期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规定,为协助建设工程企业做好报住建部办理资质证书延续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现结合我市实际,将有关办事指引(详见附件)印发你们。请相关企业抓紧时间提交申请(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应在2023年12月10日前,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企业应在2023年12月1日前)。

附件:

  1. 关于出具《企业资质核查意见》的办事指引(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




2.关于出具《企业资质核查意见》的办事指引(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企业)




汕头市



各有关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请按要求尽快做好涉及事项的申报工作:


一、在本市申请出具企业资质核查意见的。向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需要地市出具《企业资质核查意见》的,请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材料清单参照省厅相关事项的办事指南提交:

 1.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000006939799Q244211400700002

2.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000006939799Q244211431900001

3.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工程设计企业资质:

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000006939799Q244211402600001

4.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工程勘察企业资质:  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000006939799Q244211429700002


二、在本市申办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的。请直接在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向我局申报、上传彩色扫描材料。

(参照省厅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材料清单:            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000006939799Q244011400200102)。


相关链接:

1.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

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310/20231016_774515.html

2.粤建许函〔2023〕820号

http://www.gdcic.net/ShowNewsKeyId=b0ac0115fccf449abfd7f8d7e085c7ba

3.省厅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常见问题汇总

https://skypt.gdcic.net/#/user/home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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