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一建管理考点,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的区别!

2022-08-20 16:34:00
粤建
网络
2155
摘要: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的区别。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除外)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知识点一: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的区别
      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除外)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缺陷责任期(解决退尾款问题)

工程保修期

正常程序

1)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2)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算,该期限最长不超过 24个月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

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

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因承包人原因无法完成竣工验收的

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因发包人原因无法完成竣工验收的

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

自工程转移占有之日起开始计算

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知识点二:实际竣工日

三个时间

实际竣工日期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

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

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

       知识点三(延伸考点):质量保修期
      (约定≧法定,按约定;约定<法定,按法定)

法定保修范围

法定最低保修期限

基础设施工程

设计文件注明的合理使用年限

(房屋建筑工程)地基基础

(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

屋面防水工程

≧5

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

外墙面的防渗漏

供热系统

≧2个采暖期(冬天)

供冷系统

≧2个供冷期(夏天)

电气管线

≧2

给排水管道

设备安装

装修工程

        【历年真题】
      【2019】某工程承包人于2019年5月15日提交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6月10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6月15日发包人签发了工程接收证书,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该工的缺陷责任期、保修期起算日分别为()。
      A.6月10日、6月15日
      B.5月15日、6月10日
      C.5月15日、6月15日
      D.6月15日、6月10日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除外)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故缺陷责任期从5月15日起算。
      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故保修期从6月10日起算。

      【2018】某工程承包人于2018年6月15日向监理人递交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7月10日竣工验收合格,7月18日发包人签发了工程验收证书。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该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保修期起算日分别为()。
      A .6月15日、7月10日
      B .7月10日、7月18日
      C .6月15日、7月18日
      D .7月18日、7月10日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施工承包合同文件。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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