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关于安管人员年度继续教育的温馨提示

2025-10-24 16: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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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安管人员年度继续教育的温馨提示

各相关单位及安管人员: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建筑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事项的通知》(粤建质函〔2024〕1号)的要求,为确保建筑施工企业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顺利申请证书延续,现就安管人员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事项作如下提示:

一、学习要求

1.常规学习要求

自2024年1月15日起 安管人员每年度需完成不少于8学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在证书的有效期内,累计继续教育培训学时需不少于24学时。

示例:若证书有效期为2024年1月20日至2027年1月19日,则 安管人员需在第一年度(2024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19日)完成8学时,第二年度(2025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19日)完成8学时,第三年度(2026年1月20日至2027年1月19日)完成8学时。

2.过渡期间及外省调入证书学习要求

(1) 证书有效期不满1个年度,在证书到期前完成24学时继续教育培训

(2) 证书有效期大于1个年度且不足2个年度,在证书到期前的一个年度内,需完成不少于8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其余学时在证书有效期内完成即可

示例:若证书有效期为2022年10月30日至2025年10月29日,则安管人员需在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10月29日之间完成8学时,其余16学时在2022年10月30日至2025年10月29日期间完成。

(3)证书有效期大于2个年度且不足3个年度,在证书到期前的两个年度内,每年需完成不少于8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其余学时在证书有效期内完成即可。

示例:若证书有效期为2023年6月30日至2026年6月29日,则安管人员需在2024年6月30日至2025年6月29日期间完成8学时,2025年6月30日至2026年6月29日期间完成8学时,其余8学时在2023年6月30日至2026年6月29日期间完成。

3.多本证书学时共用说明

若安管人员持有多本证书, 在每本证书的有效期内按年度分别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已完成的学时在不同证书的有效期内可共用,但需确保每本证书在其有效期内均满足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二、注意事项

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安管人员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由本人通过受聘企业向原考核机关申请证书延续。不符合证书延续条件的或者不办理证书延续的,证书自动失效。


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24日


来源:安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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