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中的“属地原则”

2023-11-24 18:00:00
粤建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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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中,部分省份有归属地要求,即考生只能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报考。且取得 二建证书的人员需要在本地区注册,不能异地执业(目前仅个别省份允许跨省执业,比如江浙沪二级建造师证书可以通用)。

各省二级建造师报名归属地要求在二建考务通知中,各省的报名归属地要求也会有所不同,大家要以本省的考务通知要求为准。


地区

报名归属地要求

北京、浙江、广西、福建、河北、湖南、湖北、四川、重庆、贵州、青海、宁夏、甘肃

工作地或居住地

天津、山东、山西、云南、西藏

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

上海、安徽

居住地、户籍地、工作地(查社保)

江西、吉林、河南

单位属地

黑龙江

属地原则

注: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1 . 关于考务通知中出现的工作地、居住地和户籍地,很多考生分不清楚。


工作地: 一般是指考生所在岗位的具体地理位置,实质上就是所谓的合同履行地。


居住地: 一般是指考生连续居住一定合理期限(一般是一年以上)的地方,具体标准以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的要求为准。


户籍地: 一般是指考生家庭户口簿上登记的户口所在地。


2 . 不按规定跨地区报考会有哪些影响?


报考人员如果不符合二建报考条件,可能会造成:①不能参加考试;②不退还报名费用;③考试成绩无效或成绩合格证明不能使用;④无法注册等后果。


3 . 2024年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要求报考人员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且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方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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