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级建造师申请个人信息变更的通知

2021-12-21 13:42:00
粤建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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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解决2020年前(含)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因身份信息发生变更或有误,无法办理注册业务的问题。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因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发生变更的,如:姓名、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等,需提供公安派出所规范出具的相关证明;

      为解决2020年前(含)已取得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因身份信息发生变更或有误,无法办理注册业务的问题。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因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发生变更的,如:姓名、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等,需提供公安派出所规范出具的相关证明;
      2.因重复(虚假)户口被注销的,需提供公安派出所规范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3.因报名考试时填写错误或其他原因造成信息有误的,需由省级以上(含省级)报名考试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上述证明材料应包含当前有效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新旧身份信息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须注明经办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因身份信息发生变更或有误,无法办理注册业务的,应通过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提交个人信息变更申请,我中心将在收到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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